b体育(中国)有限公司官网出租房消防要求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06:49:55    浏览:

  b体育法律分析。根据相关规定,出租房消防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条:1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。厨房间、卫生间、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2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,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。3、居住出租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,确需设置的,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4、居住出租房屋应当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。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

  法律分析。根据相关规定,出租房消防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条:1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。厨房间、卫生间、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2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,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。3、居住出租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,确需设置的,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4、居住出租房屋应当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。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

  根据相关规定,出租房消防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条:1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。厨房间、卫生间、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2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,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。3、居住出租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,确需设置的,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4、居住出租房屋应当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。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。当设置在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.居住出租房屋为3层及3层以上的,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。

  居住出租房屋为3层及3层以上的,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。5、居住出租房屋每层不得设置少于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。当符合下列条件时,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:(-)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,设置在5层及以下,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ロ的距离不大于1Om、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 ,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,其中4层及以上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;或者设置在6层、7层,有多个单元且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,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Om、任一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 ,其中4层及上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;(二)砖木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,6、居住出租房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严禁堆放物品影响疏散。7、居住出租房屋设置在木结构建筑、砖木结构建筑和设置木楼梯的建筑及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,公共走道应设置火灾手动报警警铃,手动报警警铃按钮应设置在每层出入口处。8、居住出租房屋应当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3kg以上的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。9、居住出租房屋房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,其他部位装修材料按 GB 50222普通住宅装修材料有关规定执行。10、居住出租房屋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,并砌筑至楼板底部。11、居住出租房屋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(漏电)保护器,使用合格的电气产品。对产生高温、高热的电器设备,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看管,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。电线、电缆应穿金属管、封闭式金属线槽或 PVC 管保护。12、居住出租房屋除厨房外,不得使用明火,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汽油、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。使用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当与建筑内。

  第四条 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。厨房间、卫生间、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

  第五条 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,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。

  第六条 居住出租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,确需设置的,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

  第七条 居住出租房屋应当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。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。当设置在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.居住出租房屋为3层及3层以上的,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。

  居住出租房屋为3层及3层以上的,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。

  第八条 居住出租房屋每层不得设置少于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。当符合下列条件时,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:(-)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,设置在5层及以下,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ロ的距离不大于1Om、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 ,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,其中4层及以上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;或者设置在6层、7层,有多个单元且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,任1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Om、任一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 ,其中4层及上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;(二)砖木结构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屋,

  第九条 居住出租房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严禁堆放物品影响疏散。

  第十条 居住出租房屋设置在木结构建筑、砖木结构建筑和设置木楼梯的建筑及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,公共走道应设置火灾手动报警警铃,手动报警警铃按钮应设置在每层出入口处。

  第十一条 居住出租房屋应当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3kg以上的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。

  第十二条 居住出租房屋房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,其他部位装修材料按 GB 50222普通住宅装修材料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十四条 居住出租房屋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(漏电)保护器,使用合格的电气产品。对产生高温、高热的电器设备,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看管,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。电线、电缆应穿金属管、封闭式金属线槽或 PVC 管保护。

  第十五条 居住出租房屋除厨房外,不得使用明火,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汽油、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。使用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当与建筑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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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律分析。根据相关规定,出租房消防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条:1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。厨房间、卫生间、阳台等均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2、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居住出租房屋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,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并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。3、居住出租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,确需设置的,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4、居住出租房屋应当设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。当设置在砖木结构的建筑时,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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